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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 54岁男子猥亵20余名幼女 家长不愿作证被轻判 [打印本页]

作者: 65tr    时间: 2008-10-23 19:55     标题: 54岁男子猥亵20余名幼女 家长不愿作证被轻判

2007年10月到今年4月期间,54岁的刘化军总是推着一辆破旧的28型大自行车,蹲守在南京多所小学门前。等到放学时,他一看见合适的行骗对象,就以“妈妈让我来接你”这样的谎言,将一个个小学女生骗走,带到偏僻的场所,实施猥亵,先后有20多名10岁左右的幼女受害。

  今年4月29日,刘化军在猥亵幼女时,被一名学生家长发现,最终锒铛入狱。但到了今年10月10日,由于众多的家长碍于面子,不愿出来作证,刘化军最终只被判处了15年有期徒刑……

  9岁女儿放学后失踪了

  “放学这么久了,佳佳(化名)怎么还不回家?”今年4月29日下午5点,市民刘女士看了看表,有点焦急。

  刘女士家住南京城南,女儿佳佳今年9岁,在附近一所小学上学,由于离家较近,佳佳每天都是自己步行回家。照往常,佳佳下午3点45分放学,4点即可到家,可今天眼见已经过了5点,佳佳却迟迟没有回来。

  是被老师留下补习功课?还是学校有什么活动?刘女士不敢确定,最终决定还是去学校找女儿。

  等刘女士骑着助力车到学校外一问,不禁大吃一惊。附近一位和她熟识的小店老板说,佳佳被一个陌生男人带走了。

  “他一口就叫出了佳佳的名字,还说你腿伤了,让他来接佳佳。”小店老板告诉刘女士说,那个男人50多岁,骑一辆破旧的28型大自行车。听到这里,刘女士面如土灰。因为她的腿根本没受伤,也没有让任何人来接女儿回家。

  “佳佳遇上坏人了!”刘女士越想越急,像发疯似的,骑着助力车满大街的飞奔,四处寻找着女儿。可是,满大街的人行色匆匆,那里有女儿的身影?然而,就在刘女士即将绝望的时候,奇迹出现了……

  在离家不远的一个小巷子口,刘女士突然见到了女儿熟悉的身影,她正乐滋滋地坐在一辆破旧自行车的后座上。骑自行车的是一个5旬男子,正朝刘女士家的方向骑去。见状,刘女士像一头发疯的狮子,骑着助力车猛地冲了上去,一下子将对方逼停。

  “你是谁?”刘女士质问道。“我是学校的老师。”对方慌张地回答。“不可能,学校没你这样的老师。”

  见身份被识破,男子慌张地调转车头,想骑车逃走,却被刘女士一把抓住车座。见逃走不成,气急败坏的男子干脆对着刘女士的脸就是一拳,将她打倒在地,扔下自行车仓皇而逃……

  女童为“提高成绩”遭猥亵

  刘女士忍痛从地上爬起来,并没有追出去,毕竟眼前还有失而复得的女儿。

  还没顾得上问女儿怎么被骗走,刘女士先走到了那辆破旧的自行车前,希望能找点什么线索。她发现,自行车筐里只有一件破旧的衣服,衣兜里什么都没有。但随即,刘女士被车筐里的另外一件东西惊呆了!

  车筐底部扔着一个避孕套,避孕套里依稀可以看到一些浑浊粘稠的液体。看到这个东西,刘女士犹如五雷轰顶,“难道!佳佳被……”刘女士不敢再想下去,但接着,佳佳天真的讲述,却验证了刘女士这个如噩梦般的猜想……

  原来,当天下午放学后,佳佳和几个同学刚走到校门外。就看到一个“伯伯”走了过来,笑眯眯地喊了她的名字,还称自己是刘女士的朋友,刘女士因为腿受伤了所以让他来接佳佳回家。

  佳佳心想,几天前妈妈切菜时手割伤了,怎么今天腿又受伤了?有点疑惑,但最终,她还是相信了“伯伯”的话,坐上他的自行车往家赶。

  “我要对你身体加热,这样能帮你提高学习成绩。”走到半路,“伯伯”突然对佳佳这样建议说。

  听说能提高成绩,佳佳高兴地答应了。于是,她被那个“伯伯”带到了白下路一处待拆空房内。这时,一路上笑容可掬的“伯伯”,恶狠狠地将佳佳的裤子脱掉,戴上避孕套,对佳佳实施了猥亵。事后,“伯伯”还将使用过的避孕套,随手扔在了自行车前筐内。

  为佳佳穿好了衣服,“伯伯”说要送她回家。没想到,在路上被寻找女儿的刘女士撞见。

  听完女儿的讲述后,刘女士毅然选择报警。

  猥亵佳佳的男子,究竟是什么人?警方在接到报警后,随即开始立案侦查。

  变态男说他曾作案20多起

  擒获猥亵幼女的犯罪嫌疑人,警方并没有费什么工夫。通过现场被遗弃的那辆自行车上的编号,警方找到了车主,即犯罪嫌疑人的妻子陈某。而通过陈某,警方在案发后的第2天,也就是今年5月1日,在刘化军家门口将其当场抓获。

  随即,警方查明,刘化军,男,南京本地人,今年55岁,无业,靠骑“马自达”三轮摩托车拉客为生。警方还查明,刘化军在1980年、1984年以及2005年,分别犯下过盗窃罪、流氓罪、以及猥亵罪,多次入狱。

  被抓获归案后,刘化军在第一次提审时拒不交代自己有任何犯罪行为。但很快,在警方强大的精神攻势下,刘化军终于开口了,而他的供述,也令审讯民警感到十分震惊……

  刘化军说,今年4月29日的这一起猥亵案,只是他众多“行动”中的一桩。从2007年10月份开始,他就开始在南京城区的近10所小学门口蹲守,寻找“猎物”。

  通常,刘化军一旦瞄上了“猎物”后,就会向其旁边的同学套取女童姓名,随后再抛出“你妈妈手(脚)割破了,让我带你回去”“你妈妈让我带你到新华书店买书”等谎言,将女童骗上车。

  等女童上车后,他又称“我要对你身体加热,这样能帮你提高学习成绩”,然后把女童带到一些拆迁中的空房子里,对其进行猥亵。之后,刘化军会发“善心”,主动骑自行车,将被猥亵的女童送到其家附近,然后很快离开。

  这样幼稚的谎言,骗了一个又一个幼童。她们都是年龄在10岁左右的小学生,最小的只有6岁,最大的也不过11岁,根据刘化军的供述粗略统计,被他猥亵过的幼女已超过20人,分别就读于南京城区的近10所小学。

  20多名幼童中,仅某小学的静静(化名)成功逃离。这名11岁的女孩,在刘化军载着她四处寻找作案地点时,警觉地跳车逃走了,而其余女童,则无一幸免。

  很多骗奸幼女的情节,刘化军都记得一清二楚,但对于具体的作案时间,由于次数过多,很多他已经记不清楚,只能说个大概。

  事实上,就在刘化军猥亵佳佳的当天上午,他还猥亵了另外一名幼女……

  家长不愿作证轻判15年

  今年10月初,“刘化军涉嫌强奸幼女案”在南京市法院开庭审理,但此时,很多受害人及家属都不肯来法院当庭作证。最后,在警方、检方以及法院多方面协调下,只有3名幼女的家属出庭作了证。

  在法庭上,刘化军说,自己之所以诱奸女童,是源自他从小的一种变态心理:他从小在南通农村长大,自小就喜欢在女孩后面摸、蹭,结婚后,性欲极强,每逢老婆来例假,难以满足其欲望时,他就会不自觉地跑出去猥亵幼女。

  每次作案时,刘化军都会使用避孕套,这不是为了避免女童怀孕,而是因为他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我以前犯罪时,被警察留了精液样本,用避孕套就不会留下证据,警察就抓不到我了。”刘化军说。

  谈起每次猥亵完女童后,还要送其回家的原因,刘化军竟称:“这是我的一种良知!”

  审讯结束后,法官认为刘化军涉嫌奸淫幼女多人,行为构成强奸罪,且系累犯,最后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听到审判结果,刘化军竟有几分得意。

  据民警介绍,刘化军在被抓获后,因为自己曾有多次犯罪经历,深知罪孽深重,经常说自己很可能会被判死刑。但令人没想到的是,由于很多受害者及家长不愿作证,刘化军的很多犯罪事实无法证实,结果只能轻判……而这种结局,也曾是刘化军被抓后的最大愿望。 (华龙网-南京报业网)

这个……真叫那啥……“我要对你身体加热,这样能帮你提高学习成绩”,这句话还真是 不用棒棒糖就成功了啊……现在的人啊……真是……

话说为什么只判15年,枪毙了算了.
作者: apollo540305    时间: 2008-10-23 20:16

拉出去枪毙10分钟!!!
作者: SABER    时间: 2008-10-23 20:29

我要对你身体加热,这样能帮你提高学习成绩
这个借口实在太无语了
作者: absent    时间: 2008-10-23 20:42

这世道,这社会,天打雷劈啊
作者: darkkill    时间: 2008-10-23 20:53

看完真是无语  这个真可是怪叔叔了
作者: zhouyumars    时间: 2008-10-23 21:45

好长...坐下来慢慢看..
作者: xkno1    时间: 2008-10-23 22:37

人渣啊,为什么不拉去枪毙
作者: 风羽    时间: 2008-10-23 22:42

人渣!为什么社会就是那么黑暗啊....这人竟然这样都会被轻判,枪毙啊!
作者: acer77g    时间: 2008-10-23 22:45

嘛...这个大叔作为一个怪蜀黍已经不枉这一生了吧...
    但是在现实发生还是很可怕   
我还是在我的二次元世界中做我的怪蜀黍算了
作者: wo112233    时间: 2008-10-23 22:48

这种就该被枪毙+分尸 我的LOLI....................
作者: 84154380    时间: 2008-10-24 10:48

这种就直接枪毙!!毁了别人一生啊!还有那些家长怎么想的?是想自己拉回家慢慢折磨?这种可能性比较大。。
作者: hyj3423hyj    时间: 2008-10-24 14:11

见到他下档就来一脚 看他一雄就雄了54年的器具是真的否金枪不倒 鹤立鸡群 居然敢对属于我们的LOLI下手 罪该万死
作者: lzw119    时间: 2008-10-24 15:38

这种人渣就要抓一个杀一个啊啊啊啊啊
作者: wz158    时间: 2008-10-24 16:43

CAO,这种人啊,死了算了,但是家长们的态度....如果都能作证的话,估计他就是死刑了。
作者: 紫晴    时间: 2008-10-24 18:07

传说中的LOLI痴汉出现了。性欲极强--我汗!加热身体--更汗!
作者: fly-down    时间: 2008-10-24 18:49

看来日本政府所讲 erogame是凶器 没错的
作者: 2pac_shake    时间: 2008-10-24 19:25

妈妈让我来接LZ~
作者: rmlk123    时间: 2008-10-24 19:29

我说犯罪就不是怪蜀黍了。。。是罪犯。。
作者: 2pac_shake    时间: 2008-10-24 19:38

引用:
原帖由 rmlk123 于 2008-10-24 19:29 发表
我说犯罪就不是怪蜀黍了。。。是罪犯。。
应该只限3次元···2次元貌似不犯法···
作者: 兼爱    时间: 2008-10-25 14:28

54岁
LOLI都被他给玷污了
作者: taz11    时间: 2008-10-26 18:02

没女儿吗?还不如自己去抚养几只
作者: shangben48    时间: 2008-10-26 18:11

对于这种人渣要边奸边杀,用大象奸
作者: rockice    时间: 2008-10-26 18:17

这种本来就脑子有问题的人根本是人渣啊!
作者: wxf16    时间: 2008-10-26 18:34

家长不愿作证是为了保护孩子吧...
这人的形象和所为让我想起臭作里的某大叔...
作者: astra32    时间: 2008-10-26 19:00

就算是怪叔叔也不会这样做·
作者: dongshiyu    时间: 2008-10-26 19:08

怪叔叔是美称…这人已经脱离这个词…
作者: bmg287    时间: 2008-10-26 21:13

这种人真是最大限度啊,家长不肯做证是为了女孩的名誉,但这样对那犯人就是一种不应该有的宽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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