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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阔别数年,回忆都乘风而去了。

別傻了 知乎上有説這個道理是某國洗腦用的
大致上都是支持有家才有國 且 原始社會未有國家的概念

【要是先家后国 那干嘛欧洲和全球大部分人类居住的地区,基本上都是国家 不是松散的各个部落或者自治城市这类组织呢?

从历史上看
经历过战争的人 肯定是认为【先有国再有家】

因为对方如果是以整个国家的实力来冲击你所居住的领土
个人家庭是无法抵抗这样大规模的冲击的  必定要依赖国家这个机构才能保存自己家庭

所以 先保住了国家  个人和家人才能有机会在其它国家的攻击下生存下来

至于你说的邻里冲突 等警察来解决太迟  要先自救  这个没错
因为法律是事后才出面处理的  这个是法律的因有缺点之一
那一个国家的法律程序都是一样

但如果警察来了 把你的邻里带走到监狱里  让他永远不能再骚扰你
那你到最后还不是一样是依靠国家的力量来解决问题? 摊手

结论 国家的法律并不是万能的  而且法律也有自己的缺陷
法律的作用不是百分百惩处每一个罪犯  而是要尽可能把犯罪率压制到一个可控范围内
来让大家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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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到最后还不是一样是依靠国家的力量来解决问题?
完全無法苟同 因爲對方出獄后你的危機仍然存在的

【没错,如你所言,所以韩国的朴女士就注定无法出狱的。。

一旦出狱的后果 就是嗯。。。看看陈水扁的现状。。什么叫放虎归山

你的假设是建立在对方出狱后仍然会危害你的情况下  
这个得看对方是否和你是深仇大恨   

一般来说  只要不是有深仇大恨
对方出狱后多半不会找原本受害者麻烦  比如强盗 偷窃这类的

   要是如你所说的 对方出狱后会继续找你麻烦

那么西方的提倡废除死刑 根本就是没有必要的   最好就连假释也废除掉

到此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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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二篇 文章。。。

凶杀案的起因是受害者侮辱先知 但问题是,,,我记得伊斯兰教中也写有不可随意杀人的教义啊
这么说来,凶手动手杀人也是违背了先知的教诲了哦

所以,以借着侮辱先知的名义报复杀人=杀人无过错?

我觉得为凶手辩护的那个宗教领袖是否真正理解了先知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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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推翻执政联盟上台  凭他们那些人能有本事治理好大马吗
我表示怀疑  估计到时候又是直接推这推那  不然又是借势下台

反对派和宗教势力扯上关系  这个盟友可不是什么容易对付的  一个搞不好
这个盟友直接把你踢下台  到时候就只能自吞苦果了  引狼入室的好例子

听你这形容 怎么觉得大马经济好像快处于崩溃的边缘?  
不过没事  反正没有外敌入侵的担忧  继续向世界银行借债就行了

反正过三年后执政党下台  还债的事?我才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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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你那边涨  我这边菜价也上涨了。。。豆腐条都要能3元涨到现在的6元五

猪肉更是从之前的10元-20元涨到30元=40元

幸好我对吃的不大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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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物价降下来比较困难哦  维持稳定物价更容易些

不过需要钱 来解决物质短缺的现象   先生 我们可以向你提供用固定资产抵押的贷款哦

有没兴趣签订个合约?

我们这边的高利贷和骗局层出不穷  而且套路越来越多
最近在知乎上看到一篇文章  据说是打入诈骗集团的知情人士提供的诈骗教材

写得非常详细   如何分类 如何和受害者聊天  如何不经意引诱受害者上当
用何种语气和受害者谈话不反感  
全都写得相当详细

新入来的诈骗分子要学了这份教材后  还要经过他们的考试才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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